1、項目環境竣工驗收監測由東莞市環境保護監測中心站進行監測;
2、一般情況下,廢氣與噪聲一起監測;廢水量不超過500立方米/天時,由監督科會同其他相關科室進行現場驗收并由監測站人員同時采樣;廢水量超過1000立方米/天時,由監督科委托監測站進行連續三天采樣監測;
3、在監測鍋爐、粉塵、有機廢氣及廚房油煙等項目時,企業須在監測工作開展前按要求做好監測平臺及開監測孔,并在監測孔附近配備220V電源插座;
4、現場監測的工作強度比較大,企業應安排2~3名工人(含1名電工)協助,以方便監測工作的順利進行;